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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无主违建”应先公告
日期:06-11-09 00:00:00      来源:北京晨报

  ■私搭乱建将停水断电  ■限期不拆每平方米最高罚3000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修正案(草案)

  今后,未经许可当街乱发“小广告”的个人和企业,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10月3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据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修正案(草案)拟对条例中38项条款内容进行修改,不仅明确把“农村地区”纳入全市市容环境管理的范围,而且对散发“小广告”、违建、乱设户外广告牌等令市民头疼的“顽疾”的整治办法依法予以规定。

  市容环境

  ■ 当街发放宣传赠品也违法

  修正案(草案)大幅提高了对违反条例的处罚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到50倍不等。原条例中对违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的行为最高处以1万元罚款,依照草案,对擅自利用“小广告”宣传的企业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从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关于草案的修改建议稿中发现,今后利用“小广告”宣传的个人也可能面临最高50万元的处罚。

  据介绍,企业当街擅自发放的印有宣传内容的各种赠品,比如一些售楼企业发放的包装上印有宣传广告的面巾纸或直接在扇子、纸制手袋上印有宣传企业形象的物品也属于发放“小广告”的范围。

  ●马上就访

  处罚力度是否过大

  针对关于处罚力度“过大”的质疑,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陆海军表示,擅自散发小广告多数属于企业行为,罚得过轻作用不大。“不过,还是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但对于个别人还是需要严厉处罚。”

  ■ “小广告”电话停机将有法可依

  今后,“小广告”电话停机将有法可依。修正案(草案)规定,对“小广告”上标明通信工具号码的,城市综合执法部门通知违法行为人在指定地点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并通知电信部门暂停该号码的使用。接受处理的违法者,号码再予以使用,同时承担相关费用。

  ●马上就访

  2400个社区将设信息栏

  市市政管委负责人透露,修正案(草案)正式通过后,本市还将出台整治“小广告”的综合实施方案,将由市政管委、公安局和工商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实施。截至10月16日,有关部门已叫停1.5万部“小广告”电话,其中1000余部已接受处理。

  据透露,本市目前还在部分社区试点安设合法的广告牌。今年,全市2400个居民社区中将设立便民信息栏,供市民随时张贴和浏览便民信息。

  ■ 户外广告拟统一规划

  本市将对户外广告设施实行统一规划。修正案(草案)规定,今后不在规划范围内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属于违法建设,城管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草案规定,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邮政、电信、信息、环境卫生以及其他非城市管理设施的“棚亭阁”,也将实行统一规划。

  ●马上就访

  占路“棚亭阁”将被整治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报刊亭、电话亭、阅报栏等,城八区有各类占路“棚亭阁”近4万个。由于缺乏统一规定,这些设施与周边建筑、景观很不协调。市市政管委将牵头,并会同多个部门联合制定相关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今后,现有的一些占路“棚亭阁”将进行改造或增加设施。

  ■ 私搭乱建将停水断电

  修正案(草案)规定,未经批准建设的影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无法确定其所有人和管理人的,执法部门应当在公共媒体及违法建设所在地发布公告,督促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改正违法行为,公告期间不得少于15日,期满后未改正违法行为的,再由执法部门报经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强制拆除。

  对未经批准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政府将不予提供水、电、气、热等服务。根据草案修改建议稿,在责令限期拆除后仍然未拆除的,可予以强制拆除,并可对建筑物按照面积处每平方米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 餐厨垃圾应申报登记

  据了解,目前本市对餐厨垃圾的管理比较薄弱,餐厨垃圾随意倾倒、遗撒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现象比较突出。

  根据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的建议,修正案(草案)增加“本市逐步建立餐厨垃圾申报登记制度”等内容。

  此外,对于单位厕所对外开放的问题,修正案(草案)规定:“本市鼓励商场、饭店、旅馆、体育场(馆)、停车场等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的附属是公共厕所对外开放。”

  节能环保

  中小学今年实现绿色照明

  10月31日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获悉,市发改委在节能书面报告上表示,将推进建筑节能,积极引导居民优先购买使用高效照明光源,今年全市中小学校实现绿色照明。目前城八区885所中小学校改造已完成,远郊区县千余所中小学改造工程已启动。2010年优质能源在能源消费机构中的比重要达到70%以上,其中可再生能源力争达到260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4%。

  燃气管理

  燃气设施要符合景观要求

  家中燃气设备不但外观不如人意,设置也不合理,而如果私自拆除改装将面临巨大的安全隐患。这个让很多市民烦恼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提出,建议增加“燃气工程的设计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并符合景观环境和方便用户使用的要求。”

  工程损坏燃气管道应赔偿

  《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还针对建设工程施工损坏燃气设施的法律责任问题作出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燃气管线及其他燃气设施的相关资料,同时明确安全保护措施,施工单位依照保护方案实施。如违反该规定,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燃气供应单位和用户经济损失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草案修改稿还增加了建立燃气设施安全巡检制度,要求燃气供应单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燃气设施存在隐患应书面告知用户及时消除。

  政府投资

  18亿元保护生态整治环境

  10月31日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获悉,今年市政府在能源节约、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上的投资将达到18亿元,比去年预计增加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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