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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134次市长办公会精神和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签发的《在环境整治工作中对流浪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的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流动救助和集中救助工作,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截至2007年12月底,全市18个区县均按照全市统一标识、标准和型号以及《救助专用车辆改装方案》和《救助专用车辆外观设计方案》,完成了23辆都灵V型救助专用车配置工作,并已全部正式投入使用。
配备救助专用车是进一步落实全市环境建设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按照市“2008”环境办统一部署,2008年全市将持续大规模开展集中救助工作,救助巡视范围逐步扩大,巡视次数逐步增加,救助专用车辆对于环境秩序治理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功能将得到进一步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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